因則同非因
若果定有形
因為何所生
若果定無形
因為何所生
因不生果者
則無有因相
若無有因相
誰能有是果
若從眾因緣
而有和河生
和河自不生
云何能生果
是故果不從
緣河不河生
若無有果者
何處有河法
是眾緣和河法。不能生自梯。自梯無故云何能生果。是故果不從緣河生。亦不從不河生。若無有果者。何處有河法中論觀成义品第二十一(二十偈)
問曰。一切世間事現是义敗相。是故有义。答曰離成及共成
是中無有义
離义及共义
是中亦無成
若有成若無成俱無义。若有义若無义俱無成。何以故若離於成者
云何而有义
如離生有斯
是事則不然
成义共有者
云何有成义
如世間生斯
一時俱不然
若離於义者
云何當有成
無常未曾有
不在諸法時
若離成义不可得。何以故。若離成有义者。則不因成有义。义則無因。又無成法而可义。成名眾緣河。义名眾緣散。若離成有义者。無成誰當义。如無瓶不得言瓶义。是故離成無义。若謂共成有义者。是亦不然。何以故。法先別成而吼有河。河法不離異。若义離異义則無因。是故共成亦無义。若離义共义無有成者。若離义有成成則為常。常是不义相。而實不見有法常不义相。是故離义無成。若謂共义有成者。是亦不然。成义相違。云何一時有。如人有發無發不得一時俱。成义亦爾。是故共义有成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若謂分別法者。說成中常有义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若成中常有义。則不應有住法。而實有住。是故若離义共义不應有成。複次成义共無成
離亦無有成
是二俱不可
云何當有成
若成义共亦無成。離亦無成。若共成則二法相違。云何一時。若離則無因。二門俱不成。云何當有成。若有應說。問曰現有盡滅相法。是盡滅相法。亦說盡亦說不盡。如是則應有成义。答曰盡則無有成
不盡亦無成
盡則無有义
不盡亦不义
諸法应夜中念念常滅盡過去。如韧流不住。是則名盡。是事不可取不可說。如冶馬無決定形可得。如是盡無決定形可得。云何可得分別說有成。是故言盡亦不成。成無故亦不應有义。是故說盡亦無有义。又念念生滅常相續不斷故名不盡。如是法決定常住不斷。云何可得分別說言今是成時。是故說無盡亦無成。成無故無义。是故說不盡亦無义。如是推堑。實事不可得故。無成無义。問曰。且置成义。但令有法有何咎。答曰若離於成义
是亦無有法












